发布时间: 2024/08/05 15:44:51
****购置视频会议配套设备 |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 |
询比采购 | 招采类型:货物 | |
2024-08-06 18: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8-09 18:00 | |
2024-08-12 15:00 |
购置视频会议配套设备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购置视频会议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公司【2024】17号会议纪要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
三、采购项目概况:****公司****公司文化品牌建设,****收费站配置一套高清视频会议显示屏及视频终端设备。
四、采购预算金额:12.5万元
五、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本次询比共分为一个标包,参加询比的报价人必须响应全部内容。
4、地点:采购人指定。
5、质量要求:合格。
六、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7、报价人近三年(202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记录为准(须对报价人、法定代表进行查询);
8、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9、报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 月6 日18:00 时至2024年8月9日18:00 时;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控电子招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供应商需在交控电子招采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3、CA数字证书办理地点:**市**区**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C座1312室;
4、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2)委托代理人(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6)投标截至日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纳税凭证;
(7)信用中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完整截图;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影印件壹套及其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九、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5:00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省**市******管理中心310室
十、响应文件的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十一、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十二、监督机构:
招标采购人监督机构:****后勤中心
十三、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投招投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4-****469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网上在线获取。已在“****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控电子招采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供应商需在交控电子招采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按要求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注册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