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序号 | 品名 | 数量(吨) | 储粮形态包装/散装 | 产地 | 入库等级 | 生产年度 | 质量指标抽检情况 | 安全指标抽检情况 | 储存地点及仓号 | 看样联系人 | |||||||||||
色泽 | 透明度(20℃) | 气味、滋味 | 加热试验(280℃) | 水分及挥发物(%) | 不溶性杂质(%) | 酸价(KOH)(mg /g) | 过氧化值(g /100g) | 溶剂残留量(mg /kg) | 黄曲霉毒素B1(μg /kg) | 铅(以Pb计)(mg /kg) | 总砷(以As计)(mg /kg) | 苯并(a)芘(μg /kg) | |||||||||
24X22XJC081201 | 菜籽油 | 1000 | 散装 | ** | 浸出三级 | 2022 | 橙黄色 | 透明 | 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无析出物油色变浅 | 0.03 | 0.01 | 1.6 | 0.083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未检出 | 黔兴油脂4号罐 | ****公司 廖安本139****7677 |
特别约定: 1. 销售合同成交价为卖方罐内价,不含包装,如需在罐前交割交货的,板前费用预计为20元/吨,承储库收取板前费用的,应向付款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2. 交易清单中所示质量为整罐指标值,质量以罐内实物为准,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竞拍者须提前到实际储存库点查看粮油实物的质量、路况、出库时间和条件等充分评价参与交易,根据购买粮油的品质和食品安全指标等确定用途,自主确定是否购买。不实地查实物质量的,表示认可粮油质量,视同对粮油质量无异议,粮油成交后不得再对粮油质量和价格提出异议,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履约中不得以粮油质量为由拒不履约,否则直接判定为违约。
3. 交割数量以卖方罐内实际出库数量为准(含油脚),要求买方包干清罐,由卖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若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按标的成交价收购,相应货款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4. 发票相关事宜请有意向参与竞拍者在交易前与卖方联系了解。
5. 中标方应当严格执行《粮食运输技术指南(试行》和《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等国家粮油运输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载具(火车皮、车辆、包装物、油罐、铺垫物等)装运粮油,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
6. 买方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流转本合同项下采购货物,且不得将该批****政府储备粮油及政策性粮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策责任全部由买方自行承担。
7. 付款期:买方在合同成交之日起20天内分批或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8. 出库期:买方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天内将竞拍的菜籽油全部拉出卖方承储库点,超过合同规定出库期的,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有权自行处置超过出库期的未出库菜籽油,并由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轮换架空期费用、保管费、银行利息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
9. 若买方未按时足额付款或出库,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方向卖方申请延期付款或出库,若买方申请延期在15个自然日以内(含15日)且经卖方同意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延期付款或出库相应货物数量为基数,按照10元/吨/天的标准收取买方延期费用(买方线下汇至卖方指定账户);若买方申请延期未取得卖方同意或在卖方同意延期后买方再次发生违约(包括但不限于逾期付款、逾期出库等),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未出库粮油卖方有权自行处置。****中心在系统内进行扣划,不能扣划部分由买方线下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10. 本交易清单和交易公告等共同组成本交易合同文件,参与本次交易的买卖双方均应受前述文件约束。
11. 益永公司财务科联系人:钱中研 电话:187****3322 益永公司联系人:谭盛天 电话:177****1152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