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电子设备、运营机具报废处置项目的公告
我分行拟于近期对已报废的电子设备、运营机具进行处置,现公开待处置报废固定资产信息,广泛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单位,请有意者按照以下内容进行报名登记。
一、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根据附件1《报废处置清单》提交附件2《报价函》。
二、提交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废旧金属收购等内容)、环境保护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公司行政公章,****公司行政公章)一并密封送交指定递交地点。我行将对所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进入下一步报价评审。
三、本次询价将组织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开展现场勘察实物,时间:2024年08月12日上午9:00-9:30,集中地点:分行大楼门口,联系人,梁先生(136****0338)。
四、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下午4:00时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公司****科技部.
地址:**市**区**一路22号13楼;邮政编码 :524032;
收件人:梁经理;联系电话:0759-****906 。
六、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须存入人民币 500 元的报价保证金,并应在首次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达我行指定账户上。报价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转入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公司**分行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账号:109********0000918
汇款时需注明汇款用途为“**分行电子设备、运营机具报废处置项目报价保证金”。凡未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未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询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径退还。中选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完成全部成交款的支付后2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径退还。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存在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除因不可抗力或我行认可的情形以外,中选供应商不履行询价结果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中选方在收到中选通知2个工作****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公司**分行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账号:109********0000918
汇款时需注明汇款用途为“**分行电子设备、运营机具报废处置成交金”。
八、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再就价格问题另行协商。报价不包括报价单位提供的上门回收服务及配套服务等全部费用,以上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且在中选后不得在报价之外出现其他费用。
九、中选竞买方****分行联系人相约上门进行回收,回收日期不能超过10个工作日。
十、评定标准:采用高价中选进行评选。
附件1:《资产处置清单》
附件2:《报价函》
(附件打开密码请联系本项目联系人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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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