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处理场地进口包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已由****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项目名称:********处理场地进口包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
2.2招标内容:进口邮件处理,进口处理环节包括卸车、供件、齐格集包、手工集包、双层机非直连处理、矩阵工位、转运扫描、码车、异形件、临时场地10个环节操作。其他包括:邮袋整理、开拆、分剔、问题邮件处理、邮件送检等操作。处理邮件种类包括:包裹类邮件、普服总包等。
2.3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4个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品目) | 预估金额 | 备注 | |
标包1 | 卸车(件/转口袋) | 6605.04万元/服务有效期内 | 同一投标人最多可同时投3个标包,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包,根据标包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标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标包中排名第一,则推荐为对应标包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 |
供件(件) | ||||
标包2 | 齐格集包(件) | 1775.19万元/服务有效期内 | ||
手工集包(件) | ||||
标包3 | 双层机非直连处理(件) | 5904.12万元/服务有效期内 | ||
转运扫描(袋件) | ||||
码车 | 散件(件) | |||
集包袋(袋) | ||||
矩阵工位(小时) | ||||
标包4 | 异形件(袋件) | 1347.23万元/服务有效期内 | ||
日常临时场地(件/转口袋) | ||||
旺季临时场地(件/转口袋) |
2.4预估金额:15631.58万元/服务有效期内。其中:标包1:6605.04万元/服务有效期内;标包2:1775.19万元/服务有效期内;标包3:5904.12万元/服务有效期内;标包4:1347.23万元/服务有效期内。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单价限价、最高单项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最高单价限价、最高单项限价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预估年外 包业务量(万) | 服务有效期内预估外包业务量(万) | 单位 | 最高单 价限价 (元) | 最高单项限价 (万元) | |
标包1 | 卸车(件/转口袋) | 35770 | 92405.83 | 件/转口袋 | 0.0439 | 4056.62 | |
供件(件) | 33215 | 85805.42 | 件 | 0.0297 | 2548.42 | ||
小计 | 6605.04 | ||||||
标包2 | 齐格集包(件) | 14946.75 | 38612.44 | 件 | 0.0337 | 1301.24 | |
手工集包(件) | 890.6 | 2300.72 | 件 | 0.206 | 473.95 | ||
小计 | 1775.19 | ||||||
标包3 | 双层机非直连处理(件) | 6643 | 17161.08 | 件 | 0.0347 | 595.49 | |
转运扫描(袋件) | 7182.62 | 18555.10 | 袋件 | 0.1326 | 2460.41 | ||
码车 | 散件(件) | 13267.1 | 34273.34 | 件 | 0.0602 | 2063.26 | |
集包袋(袋) | 485.52 | 1254.26 | 袋 | 0.4815 | 603.93 | ||
矩阵工位(小时) | 3.504 | 9.052 | 小时 | 20 | 181.04 | ||
小计 | 5904.12 | ||||||
标包4 | 异形件(袋件) | 1529.35 | 3950.82 | 袋件 | 0.341 | 1347.23 | |
日常临时场地(件/转口袋) | —— | —— | 件/转口袋 | 0.2865 | 0 | ||
旺季临时场地(件/转口袋) | —— | —— | 件/转口袋 | 0.3386 | 0 | ||
小计 | 1347.23 | ||||||
合计 | 15631.58 |
2.6服务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集团有****中心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且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中心可启用中标备选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
2.7服务地点:**市**区回兴街道两港大道195****中心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8中标人数量:各标包1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2 资格业绩要求
标包1: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类似业务或劳务外包项目业绩至少1份,且合同金额须满足1000万元及以上。
标包2: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类似业务或劳务外包项目业绩至少1份,且合同金额须满足500万元及以上。
标包3: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类似业务或劳务外包项目业绩至少1份,且合同金额须满足1000万元及以上。
标包4: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类似业务或劳务外包项目业绩至少1份,且合同金额须满足300万元及以上。
注: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扫描件,合同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同时还需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张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承诺函与截图或信用报告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6****集团有限公司或****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村83号 | 地址: | **市**区**大道中段53号附一号**座A二楼 |
联系人: | 罗老师 | 联系人: | 黄元媛、刘静、张艺凡、戚亚红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7117 | 联系电话: | 185****5135、152****578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处理场地进口包件处理业务外包项目(标包2)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分行 | 123********0630017107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岗支行 | 150********420****13664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分行 | 990********21798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重****分行 | 312********008********06125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路支行 | 623********00614361 |
****交易所****公司 | 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 311********20025966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坡支行 | 969********02911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030********10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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