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银行****分行与******公司****中心收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银行****分行与******公司****中心收银**项目。
二、项目编号:****、财会/采购-**-2024-009/总0337-卡部-收银机。
三、项目有效期:交货日期:2024年11月底。
四、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78万元。本项目设最高限价:178万元。
五、招标范围及内容:
名称 | 简要服务要求 |
****银行****分行与******公司****中心收银**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六、中标人数量:1家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二、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并且未被列入《****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特别说明:本项资质由投标人据实自行通过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承诺函》中予以承诺并对承诺内容负责,若后期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承诺不属实,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位推荐其后排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五、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审计利润表,若2023年度未进行财务审计,需提供情况说明并盖章,同时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利润表。)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近一年指以开标日所在月为最后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如开标日所在月为2024年7月,则近一年指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近一年指以开标日所在月为最后一个月的连续12个月,如开标日所在月为2024年7月,则近一年指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
*六、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公司****商场。
2.供应商应具备******公司****商场
所有区域的配送能力。
七、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如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银行**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银行有权将其列入《****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2.供应商须承诺入围后在工行系统开立结算账户,后续与该项目有关的款项均通过该账户进行结算;
3.供应商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我行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须承诺如与五年内曾在工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销售部门人员,将立即向我行告知相关信息。
*5.****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办人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以及近姻关系。
*6.供应商须承诺项目有效期内,不与主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办人及其亲属发生与本项目有关的物品或服务交易。
7.具备与本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注:1.带*的条款为必选项,不能删除或修改。
2、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以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网页截屏为准;“信用中国(www.****.cn)”失信惩戒等情况以提供“信用中国(www.****.cn)”相关网页截屏为准。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提出的任何资质要求,须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应为第三方提供的,如税务局、社保局、银行等,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其他准入资质均以供应商逐条做出承诺方式提供,格式详见供应商承诺函。
6、我行一经发现供应商有违反上述承诺(不论在签订此承诺之前或以后)的行为,则均视为违反本承诺,我行可根据相关法律或内部制度对供应商采取警告公示、取消商务谈判资格、减少份额、暂停项目**、解除合同、清退,直至纳入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库管理,并对我行因此所受损失进行全额赔偿,触犯法律的,依法办理,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八、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
2.地址:****(**市**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
3.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4.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备注:投标人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120********00033043
财务联系方式:0571-****6113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00秒(**时间)
2、递交地点和递交方式:**市**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6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30分00秒(**时间)
2、开标地址:**市**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6号会议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庆春路90号
联系人:林经理
联系电话:0571-****70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点:**市**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项目负责人:陈培特
联系人:陈培特
联系电话:0571-****6115
联系邮箱:****@qszb.net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
日期: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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