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尚田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预公示
****分局尚田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项目预公示
****分局尚田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分局尚田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宁****改革局以奉发改投〔2024〕57号(工程统一项目代码为****)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局**分局,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013.71万元,其中**工程造价2430.4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20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23.38平方米。**一幢业务用房共计六层和一幢配电房、门卫共计一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32.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91.2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尚田街道尚兴**侧,南至西为环线绿带,**中直街,北至用地红线,****派出所接壤。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精装修、室外附属等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工程造价****2893元(以正式公告为准)。 2.3 施工总工期:362个日历天。 2.4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分局尚田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路518号金城大厦B座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00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胡淼 联系电话:134****0817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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