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编号:****
****(建设单位)的 **区2022-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盛丰新村(西片)(项目名称),于 2024 年08月06日在******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按投标人名称总笔画数的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 | 报价(元) |
****(******公司) | 罗金波 |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浙133********02343 | 杭百明: 浙**C3(2018)****968 罗小宁: 浙**C3(2022)****078 赵水兴: 浙**C3(2021)****215 | 540 | 合格 | ****7277 |
******公司(****公司) | 冯燕美 |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浙133********29078 | 杜海: 浙** C3(2011)****844 徐红梅: 浙** C3(2020)****104 林柳琴: 浙** C3(2007)****536 | 540 | 合格 | ****8170 |
****公司(****公司) | 冯江林 |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浙133********00440 | 晏海勇: 浙**C3(2020)****219 祝杰鑫: 浙**C3(2015)****597 罗邦林: 浙**c3(2019)****668 | 540 | 合格 | ****5812 |
******公司(****公司) | 王** |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浙133********03890 | 何宗长: 浙**C3(2005)****545 魏其标: 浙**C3(2006)****199 潘素玉: 浙**C3(2008)****392 | 540 | 合格 | ****7505 |
****公司(****公司) | 张学军 |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浙133********02935 | 陈连连: 浙**C3(2022)****122 黄伶俐: 浙**C3(2014)****694 吴建光: 浙**C3(2014)****392 | 540 | 合格 | ****3156 |
中标候选人资格业绩部分:
****(******公司) | **区奉城镇奉馨苑四期动**置房项目;建筑面积:158854.5平方米;竣工日期:2022年4月25日。 |
******公司(****公司) | 临东家园二期安置房三标段项目;建筑面积:71746.85平方米;竣工日期:2019年9月12日。 |
****公司(****公司) | ****玉城街道南片NCG041-0107地块项目II标段;建筑面积:139813.39平方米; 竣工时间:2023年1月13日 |
******公司(****公司) | **水岸工程;建筑面积:83425.48平方米;竣工日期:2019年12月20日。 |
****公司(****公司) | 茶山街道徐岙村**村改造安置房工程(F-09e-1地块);地上建筑面积:68022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18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746平方米;竣工日期:2024年1月31日。 |
资信部分:
****(******公司) | 企业信用评价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级:A级 |
******公司(****公司) | 企业信用评价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级:A级 |
****公司(****公司) | 企业信用评价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级:A级 |
******公司(****公司) | 企业信用评价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级:A级 |
****公司(****公司) | 企业信用评价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级:A级 |
被否决投标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1 | ****公司 |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注册证书上签字 | 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
2 | ****公司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 |
3 | ******公司 | 投标承诺书中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信息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信息不一致 | 根据招标文件前附表“10.5否决投标的情形:(2)初步评审内容: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 |
公示期限自2024年08月06日17时至2024年08月09日 17时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上****办公室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
******公司(招标代理)
2024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