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S系统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6047
专业领域:电子信息,其他
谈判公告
****受****的委托,对UPS系统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UPS系统
2 项目编号:****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UPS系统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及数量:UPS系统,共计1套,UPS主机功率为250kvA,电池容量(延迟时间)为120min。同时需提供配套的电池柜、线缆、桥架等(线缆、桥架约十米长,线缆规格型号与UPS系统匹配)。UPS整体工作模式为:市电→UPS系统→负载。
品牌为国产一线品牌,参考品牌为科华、科士达、华为等。需提供指标参数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
具体要求如下:
1. UPS主机参数
★1.1 UPS主机要求为:三进三出(三相电输入;三相电输出),双变换纯在线式(直流电和交流电在线变换),功率250kvA,延时120min,要求UPS主机自带标准的输出隔离变压器,要求UPS主机自带滤波器。
★1.2 UPS整流要求采用可控硅相控技术,不接受IGBT整流。
★1.3 UPS输入电压范围:市电输入电压275V~480V。整流输入频率范围:40~70Hz。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报告。
★1.4 输出电压:L-N:220V±1%,L-L:380V±1%。
★1.5 输出有效功率≥90% UPS额定容量;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报告。
★1.6当负载分别为:100%、50%、30%时,UPS整机效率都应≥90%。
★1.7 输出波形失真度:100%阻性负载:≤2%,100%非线性负载:≤5%。
★1.8过载能力:输出功率为额定值的125%时,机器正常工作时间≥10min。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报告。
★1.9 面板采用液晶触摸屏加双键开关机及流程式LED显示,可显示UPS的运行参数和整机工作状态。投标时须提供投标机型操作面板彩色图片。
★1.10 UPS内部供电电源必须设计为双电源板,采用冗余逻辑电源设计。
★1.11 整机控制电路采用全密闭屏蔽措施,UPS的各控制电路板都装在屏蔽的金属盒子中,提高控制电路的防护等级及抗干扰能力。须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针对该功能的证明材料。
★1.12 为避免误操作、UPS面板的开关机键设计应采用双键组合的形式,来实现开关机;须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针对该设计的证明材料。
★1.13 UPS主机内置操作开关:UPS在主机内应配置市电输入、旁路输入、UPS输出和手动维护旁路开关,开关应采用例如西门子、施耐德、ABB知名国际品牌。
★1.14 可通过操作面板设置充电电流对电池组充电,充电电流为10A~100A。
★1.15 直流电压操作面板调节范围:电池(12V)节数至少4节可调,以便于后期扩容。
★1.16 UPS主机应通过泰尔认证、绿色之星产品认证,提供相关证书。
2. 蓄电池要求
★2.1 蓄电池生产厂家资质要求
2.1.1 本项目选取的蓄电池必须为铅碳电池。
2.1.2 生产厂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每个证书要明确标注适用于蓄电池和蓄电池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2.1.3电池须由厂家原厂生产。不接受委托生产、贴牌生产、代理生产的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原产地证明文件。
2.1.4 生产厂家须向代理商开具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和原厂服务承诺函。若厂家直接投标无需提供。
★2.2 蓄电池技术要求
2.2.1 外观要求
蓄电池外壳采用耐热、耐腐、耐压、耐震动、耐变形的高性能ABS材料,蓄电池外观不得有变形、漏液、裂纹及污迹,标志应清晰。
2.2.2结构要求
正、负极端子有明显标志,便于连接。连接端子采用嵌入式下旋螺纹纯铜无镀层端子,以保证电池导电性能,同时确保无金属铅或铅合金外露。
2.2.3尺寸要求(单位mm)
电池最大外形尺寸(长*宽*高*总高):540*245*230*240。
其中,总高为电池外壳高度+接线端子高度。
2.2.4容量要求
蓄电池容量应符合以下标准:
1)蓄电池10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10.8V,放电容量应≥1.00C10;(按照100AH容量计算,蓄电池以10A电流放电,终止电压放到10.8V时,放电容量应高于100AH)
2)蓄电池3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10.8V,放电容量应≥0.92C10;(按照100AH容量计算,蓄电池以33.3A电流放电,终止电压放到10.8V时,放电容量应高于92AH)
3)蓄电池1小时率放电,终止电压10.8V,放电容量应≥0.85C10;(按照100AH容量计算,蓄电池以100A电流放电,终止电压放到10.8V时,放电容量应高于85AH)
2.2.5 充电参数
浮充充电电压:13.5~13.8V;均衡充电电压:14.4~15.0V
其中,浮充充电电压为设备正常开机运行时电池的充电电压,均衡充电电压为电池馈电情况下的充电电压。
2.2.6 一致性要求
(1)容量一致性
同组蓄电池的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应<1.5%;
(2)端电压均衡性
标准的12V蓄电池,在开路时,端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应<15mV;进入浮充状态24h后,端电压差应<20mV;放电时,端电压差应<85mV;
(3)内阻一致性
同组蓄电池内阻偏差应≤3.5% 。
2.2.7 安全性要求
(1)蓄电池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2)蓄电池防爆性能,充电过程中遇明火,内部应不引燃、不引爆;
2.2.8 大电流放电
以大电流情况下(3倍的电池容量;10小时率)持续放电3min,极柱不熔断、内部汇流排不熔断,外观不出现异常;
2.2.9 容量保存率要求
蓄电池静置28天后电池的容量保存率应≥98%;
2.2.10 密封反应效率
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97.5%;
2.2.11耐过充能力
完全充电后的电池在0.3~10A范围内任何情况下连续充电160h,外观无变形、无漏液;
2.2.12蓄电池封口剂性能
环境温度-30℃~+65℃之间,封口剂应无裂纹与溢流现象;
2.2.13蓄电池热失控敏感性
符合国标标准。
2.2.14过度放电下蓄电池的再充电性能
蓄电池过度放电,以恒压充电24h内其容量恢复值应≥94%;最终其容量恢复值应≥98%;
2.2.15安全阀要求:
蓄电池安全阀应具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其开阀压力应是20~24kpa,闭阀压应是13~16kpa,开闭阀压差不应超过7kpa。
2.2.16设计寿命要求:
蓄电池在环境温度25℃条件下,其设计寿命应不低于12年,提供生产厂家的设计证明。
3. 其他要求
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UPS主机和电池进行部署,乙方需负责完成UPS电池组装、电池柜搭建、桥架铺设等工作,同时乙方需负责完成从甲方配电柜至UPS输入端电缆接线工作和UPS输出的接线工作。该过程中线缆、桥架、电池柜等辅材均由乙方提供。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142万元
3.4 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事业单位****银行****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所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证授权链路完整。
(8)本项日不接受进口品牌及产品应答,提供国产品牌及产品应答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注: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银行****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公告见网至2024年8月12日;
(2)发售时间:2024年8月13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省**市**区**路与**六路十****中心10楼(********公司);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4.2条(1)~(6)款内容。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30分(**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路与**六路十****中心10楼(********公司)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4年8月27日9时30分(**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省**市**区**路与**六路十****中心10楼(********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徐豪杰、张雪莹、杨柳
电 话:187****4331、183****1094
邮 箱:zhangxueying@cntcitc.****.cn
8.2采购人:****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9-****7209
邮 箱:****@163.com(备注张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