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拟投资建设的项目必须属于省重点项目,在确认竞买资格时,竞买申请人须出具发改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竞买人应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17时(须到账),并按要求对竞买作出书面承诺。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
宗地位置:该宗地位于,** ,西至 ,南至,北至 (具体以土地出让红线图为准)。
双方承诺条款
(一)乙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从事产业: 。
2.乙方公司注册地:乙方公司注册地在**,否则必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在****公司,并与土地出让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变更补充协议。
3.开竣工时间:自本宗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手续并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竣工验收。
4.投资强度:本项目竣工之后1年内,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包括厂房、设备、地价款)不低于 万元/公顷(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下同),总投资额不低于 万元。
5.税收贡献:乙方必须在**市依法纳税,从投产之日起,乙方地均税收原则上不低于以下标准:第1年 12万元/亩、第2年15万元/亩、第3年起18万元/亩。每年度以满12个月计算纳税总额,由竞得人负责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6.产值:从投产之日起,乙方公司年均亩产值应达到 万元/亩,总产值不低于 万元。
7.土地转让: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5年内,乙方不得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其他企业改变用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满5年转让时,对于享受过优惠地价供应的,按出让时实际优惠金额补交土地价款。
8.其他要求:本项目建设和生产必须严格执行各级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规定。
(二)甲方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依据职责分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时为乙方投资建设提供支持服务,协助办理相关用地、经营许可手续。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期兑现协议承诺事项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机关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宗地工业用途的,限期予以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强制拆除或者没收土地进行处置。
宗地未按时开竣工的(开工标准为:取得施工许可证,动工开挖基础或桩基施工;竣工标准:完成竣工),每延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
本项目竣工之后1年内,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须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的比例,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在1年内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每延期1日,乙方须按实际投资总额与约定投资总额的差额部分的1‰的标准,向甲方缴交违约金,直至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违约金之和达到约定投资总额。
从投产之日起,乙方公司在**市年总纳税金额未达到约定标准的,乙方须按实际纳税总额与约定纳税总额差额部分,以现金形式向甲方缴交。若超期未缴纳,每延期1日,乙方须按差额部分的1‰的标准,向甲方缴交违约金。
从投产之日起,乙方任一年度达不到单位产值的,乙方均须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总产值的比例,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
从投产之日起,乙方未严格执行各级相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土地征迁问题、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政策限制经营、非法阻扰经营等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影响(由甲方调整形成书面认定材料),导致乙方没法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乙方可以免予承担影响期间的违约责任。
上述违约责任条款中涉及乙方须缴交违约金的,****财政局缴交,甲方负责追缴;涉及土地出让合同已有约定的,不重复缴交。若超过违约发生日期一年乙方无法或拒不足额缴交违约金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经依法审批的已建建筑物、构筑物按残值评估补偿乙方,乙方不得提出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