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一期深化改造工程监理补充通知公告
****一期深化改造工程监理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对2024年08月01日发布的****一期深化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监理合同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P1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6款及监理合同(P12页)第三章专用条件第2.1.1项监理招标范围内容修改为: 招标范围:****一期深化改造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装修及改造工程:包括原毛坯区域装修工程、已装修区域的改造工程等;2、安装工程:包括新增热水系统、直饮水系统;消防工程;防雷工程;电气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及防排烟工程;智能化工程等;3、**工程:包括**构筑物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屋面、电气、给排水、灭火器配置等工程;4、医疗专项工程:包括医疗净化工程、手术室专项、医用气体工程、洁净空调系统、医用纯水系统、防辐射工程、医疗专用电气及给排水工程等;5、室外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园林绿化、车位、步道、室外管网、室外电气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等;6、其他工程:包括结构加固工程、白蚁防治、充电桩设施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按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招标文件(P1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4款及监理合同(P1页)第一部分第一条第4条投资金额修改为: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概算128,596,915.31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09,193,158.38元 3、招标文件(P4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7条第7.2款投标保证金修改为: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5000 元。 4、招标文件(P37页)第二章附件四: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估算表修改为:详见补充通知 5、招标文件(P95页)第七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中删除第1.1款,履约担保相关条款要求按招标文件(P9)第一章第7.6.1项内容保持不变。 6、监理合同(P20页)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5.3.1项序号④中“****一期深化改造工程监理酬金计算列表”修改为:详见补充通知 7、监理合同(P15页)第三部分第2.3.3项监理人要求更换人员或者发包人提出监理人的人员不称职需更换的人员,按以下约定进行违约处理修改为:详见补充通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