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经开区北方健康食品产****中心项目(一期)B区 建设资金已落实,****经济开发区****公司,采购单位为 ****。本项目所需的 不锈钢栏杆 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3.1 项目概况:****集团有限公司**经开区北方健康食品产****中心项目(一期)B区,拟施工场地位于**省**市**区淄河大道和宝沣路交汇,总建筑面积约为270000㎡。
2.2 招标内容:详见询价公告附表1。
2.3 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3.结算及支付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公司****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方风险警示名录》或《****公司不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月 6日至 2024年 8月 8 日,每日 8:00 至 17:00 (**时间,下同),在 铁建云采平台(网址:www.****.com)上传以下资料 (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需提前在铁建云采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①询价表(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1 递交时间: 2024 年 8 月 8日 9 时 00 分前。
7.2 递交地点:铁建云采平台(网址:www.****.com),投标人须登录该平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CA加密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8日 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投标人,地址:**市**区淄河大道与宝沣路交汇****设备物资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云采(https://www.****.com/)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招标人:**** ;
地 址::**省**市**区南定镇淄河大道与宝沣路交汇**** ;
商务联系人: 周先生 电 话:189****2683
监督电话: 0351-****052
2024年8 月5日
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Ф18/400-500mm长 | 个 | 2000 | **** | **经开区北方健康食品产****中心项目(一期)B区施工场地内指定地点 | 顶部套丝完成,每个锚环带4个螺母(含垫片) | ||
2 | 拉环 | Ф18 | 套 | 800 |
注:1.此标的物数量只是暂估数量,具体需求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良好的销售能力。
2.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人民币。
2.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
询价表 | |||||||
询价单位:****公司 **食品产业园(一期)B区项目经理部 | 日 期: | 2024年 月 日 | |||||
报价单位(盖章): | 报 价 人: | ||||||
付款方式及比例:见注3 | 联系方式: | ||||||
报价有效时限:此报价从 2024 年 8 月 日开始生效,有效期 60 天,有效期过后需重新报价。 | |||||||
设备(物资)采购、租赁计划 | 含税单价(含发票及运费)元/套 | 备 注 |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U型锚环 | Ф18/400-500mm长 | 个 | 2000 | 顶部套丝完成,每个锚环带4个螺母(含垫片) | ||
2 | 拉环 | Ф18 | 套 | 800 | |||
增值税税率 | |||||||
不含税总价 | |||||||
含税总价 | |||||||
注:1.质量标准:采购、租赁设备(物资)须符合国家标准。
2.报价人需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红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3.付款比例:按月度节点结算,进度款原则上按当月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计价金额的60%(含已完工程的全部农民工工资),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已结算金额的80%(不含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已在每月进度付款节点结清),甲方与发包方(建设单位)双方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真实完成竣工结算(不是竣工交付时向第三方的结算备案数据。签订合同时经甲方提示和协商,乙方同意认可该条款节点,无论结算耗时多长,乙方均不提出异议,自愿等待甲方和发包方(建设单位)竣工结算真实成立后再主张权利)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本合同结算金额的97%(不含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已在每月进度付款节点结清),剩余3%的质保金(不含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已在每月进度付款节点结清),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无息付清。乙方自愿承担由于发包人(建设单位)不能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向甲方计价、结算、付款的风险,任何情况下(包括不限于工程正常施工、停建、缓建,总承包合同及本合同中止、解除、终止、纠纷等情况)因发包人(建设单位)未按照总承包合同履约导致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费用时,乙方完全自愿同意甲方有权延期付款至发包人(建设单位)资金拨付到位为止,且乙方自愿免除甲方任何违约责任(免除的费用包含不限于违约金、逾期利息、律师费、差旅费、保函费、保全费、案件受理和处理费、执行费等额外费用,并且因国有企业不存在资产保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乙方自愿承诺放弃使用司法保全措施)。
付款方式: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指定的任一付款****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E信通(6个月)、铁建银信(6个月)、云信(6个月)、国内信用证(6个月)、保理或类似供应链(6个月)等),任何情况(包括不限于项目在建、停(缓)建、总承包合同或本合同解除或者中止、终止等,本合同发生诉讼或发生纠纷等情况)下,乙方都承诺自愿接受甲方指定的上述任一付款方式,且不提出任何异议及附加条件,****银行转账等付款凭证金额贴现,乙方自愿承担全部贴现息费用。若甲方采用国内信用证(6个月)、保理或类似供应链(6个月)等方式付款的,乙方自愿承担办理国内信用证(6个月)、保理或类似供应链(6个月)的全部手续费用(若建设单位通过保理或类似供应链融资方式付款向甲方付款的,乙方也自愿承担建设单位办理该保理或类似供应链融资付款方式的全部手续费用)。(法院或者仲裁调解文书中、判决文书生效中,乙方同意写入本条款约定的全部票据付款方式,履行中也完全同意接受甲方按本条款约定的任一票据付款方式履行付款义务,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利息等额外成本,乙方自愿承诺不因甲方付款方式(票据)问题申请强制执行或计算贴息或者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