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收运及乡镇收集作业优化》车辆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县**收运及乡镇收集作业优化》车辆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大道36****中心13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年8月27日15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收运及乡镇收集作业优化》车辆采购
预算金额:282.00万元。
最高限价:282.00万元。
采购需求:拟采购8吨厨余垃圾收集车1辆、3吨自装卸式垃圾车10辆、8吨后装压缩车4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供货。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大道36****中心1301号)。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
方式: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5)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已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15时30分(**时间)
投标和开标地点:****开标厅(**市**大道36****中心27楼2702室)。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银行缴款单的用途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支行
银行帐号:****17222
2. 网上查询地址
(https://www./)、****网(http://www.****.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镇蝶城路396号
联系方式:郭工; 联系电话:0771-****56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36****中心1301室
联系方式:黄国涵;联系方式:0771-****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国涵
电 话:0771-****232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