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红塔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拥政街道安置房项目勘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其他项目][**市﹒**区]**金普新区**村**村改造项目—拥政街道安置房项目勘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信息时间:2024-08-08 18:41 】
中标通知书
**金普新区**村**村改造项目—拥政街道安置房项目勘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金普新区**村**村改造项目—拥政街道安置房项目勘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金普新区**村**村改造项目—拥政街道安置房项目勘测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0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拥政街道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周振平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00283 | -28.0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勘测任务。 | 合格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 | 93.65 | ||||||||||||
****研究院****公司 | 李永森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00704 | -44.0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勘测任务。 | 合格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测量乙级 | 93.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 | ****研究院****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周振平 | 李永森 | ||||||||||||||||||
注册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证书编号 | AY****00283 | AY****00704 | ||||||||||||||||||
投标报价 | -28.000000% | -44.000000% | ||||||||||||||||||
工程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勘测任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勘测任务。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测量乙级 | ||||||||||||||||||
评审得分 | 93.65 | 93.4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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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 ****研究院****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和财建[2009]17号《关于印发及相关细则的通知》的基础上下浮28%。 2、项目负责人:周振平;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实验测试专业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AY****00283、****7049; 第二中标候选人: ****研究院****公司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测量乙级 1、投标报价: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和财建[2009]17号《关于印发及相关细则的通知》的基础上下浮44%。 2、项目负责人:李永森;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岩土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AY****00704、****52830;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研究院****公司 | 22.其他;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与招标文件不符,不符合投标须知要求。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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