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线华为S7703交换机业务板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有线华为S7703交换机业务板卡采购 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8月9日 **有线华为S7703交换机业务板卡采购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 玖万肆仟伍佰柒拾伍元整(¥94575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08号 联系人:裴金奎 联系方式:0551-****9999-706 公示期: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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