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监护型救护车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街道天印大道700号**总部商务园A3楼宇十楼A座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30 14: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监护型救护车
预算金额:7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6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监护型救护车2台,具体内容及相关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5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采购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com/)‘****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 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街道天印大道700号**总部商务园A3楼宇十楼A座
方式:提****公司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内任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100.00元
2024-08-30 14:30 (**时间)
地点:**市**区**街道天印大道700号**总部商务园A3楼宇十楼A座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湖山路169号
联系人:俞海波
联系电话:025-****8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街道天印大道700号**总部商务园A3楼宇十楼A座
联系人:郜工
联系电话:025-****0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工
电话:025-****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