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水干流桑植县河口段治理工程(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9314674 | 建设单位法人:刘西红 |
向恩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市桑****居委会大桥路5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澧水干流**县**段治理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无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3 |
张环(桑)审〔202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135.3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124********931467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希宸****公司 |
****0800MA7B3J2431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24-06-02 |
2024-06-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03 |
2024-07-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730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护岸工程总长4782m,其中**乡段**护岸工程3685m,包含亲水步道3325m,防汛道路921m、钢筋砼防洪墙360m;沙洲村段**护岸工程1097m,包含亲水步道447m,防汛道路650m。 | 实际建设情况:**护岸工程总长4382m,其中**乡段**护岸工程3285m,包含亲水步道2925m、防汛道路921、钢筋砼防洪墙360m;沙洲村段**护岸工程1097m,包含亲水步道447m、防汛道路650m |
取消**乡段⑦段约400米亲水步道的建设,主要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首先,邻近项目区域的夹河公路扩展工程未能如期竣工,对本项目的施工进展造成了直接阻碍;其次,为配合区域基础设施升级,⑦段下方规划的污水管网尚未建设完成,也影响了亲水步道的施工条件。因此,经综合评估后决定暂时搁置该段亲水步道的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周围居民环境保护的意识;二、加强运营期的生态管理,绿化带种植本地优势植物,充分利用本地生长良好、种群数量较多及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优势植物,发挥其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护岸固沙等方面的生态作用;三、按照《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一、设置有宣传标识标牌,对沿线居民进行走访宣传教育;二、本项目目前已完工,已对临时占地通过播撒本地植物的草籽和树苗进行植被修复;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进行河道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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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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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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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加强运营期的生态管理,绿化带种植本地优势植物,充分利用本地生长良好、种群数量较多及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优势植物,发挥其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护岸固沙等方面的生态作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已经对施工区域进行平整修复,对裸露地表实施撒播草籽(以本地物种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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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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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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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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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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