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充电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区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行业健康安全有序地发展,同期开展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核查工作,结合国家、行业和**省地方的相关标准政策等要求,现我局拟采购“2024年**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核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核查项目
二、项目实施期限
服务协议签订后12个月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19万元
四、工作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信息化局每月对已建设运营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经营、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督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所有权人及运营企业落实整改;对存在隐患问题并已整改的站点进行复查,做到闭环管理。
(二)****信息化局不定期对办理登记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核查建设情况,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责令所有权人和运营企业(法人单位、团体)限期整改;对存在隐患问题并已整改的站点进行复查,做到闭环管理。
(三)****信息化局对**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体系提出技术性指导意见。
(四)每月提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每季度提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五)服务期限内全面摸查**区充电设施企业运营情况,监控各站点充电设施运营情况,并建立台账。
五、承担单位的要求
(一)在**市注册有独立的法人或设有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具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配备较全面的安全、质量专家库,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
(二)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按章纳税,提供规范的财务报表。
(三)具备****管理部门授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检验机构认可、检测机构认可等资质。
****政府部门从事类似充电设施核查工作的经验。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获得国家或省市级充电设施行业联盟、协会颁发的荣誉或授权证书。
(五)充电设施核查工作计划合理、人员配备齐全,提供人员社保证明,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全产业链检测认证技术服务能力。
(六)熟悉**区充电设施企业运营情况,具备**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核查工作经验。
六、截止时间
须在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16时前将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工作方案及承担单位的证明材料(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一式2份递交****工业发展科,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收。
八、文件递交地址
**市**区**大道一号D栋二楼****工业发展科。邮编:511455, 联系电话:****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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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