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小组《关于印发〈**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项目库〉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21号)要求,我乡实施的**区新庄集乡杨柳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现项目正在建设并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8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人民政府联系。
一、工程名称
**区新庄集乡杨柳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
**市**区新庄集乡杨柳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
**日光温室159栋,建筑面积380727㎡,内设24m3储水池及水肥一体机159个,配套室内给水管道、电气安装;**3280㎡分拣存储库一栋;**98000m3蓄水池一座,296㎡泵房一间;新增棚间砂砾路2公里;新增500KVA、630KVA室外箱变各1台;**鲜摘生蔬分类晾晒功能及转运区等农业附属用地4677.86㎡;新**全防护栏3814米;室外场地平整约685.3亩;室外配套给水管网、电气外网。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一标段:****
二标段:**捷达****公司
三标段:******公司
四标段:****公司
五标段:******公司
六标段:****公司
七标段:****公司
八标段:******公司
九标段:****公司
十标段:******公司
十一标段:******公司
十二标段:**施****公司
十三标段:******公司
设计单位:****公司****公司
招标代理:****
监理单位
监理一标段:******公司
监理二标段:******公司
监理三标段:****公司
监理四标段:**致安****公司
监理五标段:**回族自治区****公司
地质勘察:****集团****公司
地形测绘及勘测定界:**天****公司
五、资金批复情况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24年4月30日,红发改审发〔2024〕44号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194.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48.31万元,设备购置费409.20万元,设备安装费1098.75万元,其他费用412.35万元,预备费326.06万元,资金来源为**区2024-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资金。(包括闽宁协作资金1300万元)
六、施工期限
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
七、完成情况
2024年6月26日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30%工程量。
八、效益情况
通过该项目建设,首先解决周边村庄村民务工,项目建设将创造大量就业机会,吸引周边村庄的村民参与日光温室的建设和管理,提供稳定的务工机会。其次通过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村民的农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和更高的收入。再次增加农民收入,日光温室的建设将直接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从而提高农民的销售收入。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可以获得土地流转租金,同时从土地上**出来,参与其他经济活动,增加非农业收入。项目的建设还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农产品加工、销售等,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增收途径。务工收入超过1960万元,带动350余户脱贫户务工增收,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杨柳及周边村庄群众发展规模化种植业,提升老百姓种植的积极性。
现将项目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反映!
公示地点:****政府网站或****人民政府公示栏
联系人:马玉良 监督电话:0953-****217 12317
附件:**区新庄集乡杨柳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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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