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标的名称 | **市靶场路15号景治园小区32处机械车位标的23:地下机械8区13#出租 |
出租底价 | 960元/年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9.07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12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4-09-02 |
出租方名称 | ********培训中心)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路13号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00MB1P31514C |
租赁期限 | 3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定价依据 | 评估 |
租赁面积说明 |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租赁用途 | 其他 |
资产概述 | 1、出租标的为**市靶场路15号景治园小区32处车位,各标的车位均位于**市靶场西路景治园小区,分别为地下机械2区17#等。标的面积、租期、租金底价详见公告,履约保证金均无,各标的竞价保证金均为人民币0.1万元,各标的无免租金装潢期。 2、各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租金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各标的现均无租赁。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现场勘察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51- ****6780。 |
其他招租条件 | 1、承租方使用出租标的必须符合出租标的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外,还应遵守标的****公司相关规定。各标的仅限用于车位使用。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出租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3、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出租标的。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出租标的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方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7、《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10个自然日内,承租方须将出租标的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租赁合同》(式样)。 10、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11、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12、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13、承租方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
承租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竞租;各标的意向承租方应为**市景治园小区业主; 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一个意向承租方只可申请租赁一个标的。房产证所有权人为多人的,只可由其中一人申请租赁一个标的。 各标的意向方提出承租申请时提交的个人身份证信息、房产证所有权人信息或购房合同中买方信息必须一致。各标的租金均不含车位管理费。 3、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 (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租赁合同》的。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12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2个自然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其他资产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韦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5686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大道与烟墩路****广场C3座21楼 |
公示附件 | 租赁合同(式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