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预算单位,各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电子印章技术优势,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提高异地企业合同签订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合同在线签订和合同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电子合同签订时间及范围
自2024年9月1日起,全市****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在线签订施行后,线下签订的合同将无法完成备案和公告。尚未办理电子公章和法人签名的单位请及时办理(详见附件2、3、4)。
二、工作要求
(一)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尽量缩短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在线签订后,系统自动进行合同备案及合同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应当包括原合同编号、名称和文本,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变更后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的补充合同文本,合同变更时间,变更公告日期等。
(三)适用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及与工程相关货物和服务的项目,须先在“政采云平台”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再在**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市子系统)进行电子开、评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将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结****政府采购网,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中通过合同直录的方式进行合同备案及合同公告。
(四)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财办库〔2024〕84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供各单位参考使用(详见附件5)。
(五)各级财****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监管工作,对违反规定未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的单位,将采取限期整改、工作通报和书面警告等方式,督促工作规范开展。
三、合同签订及变更网上办理
操作流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创建合同→采购单位初审→采购单位终审并签章→供应商初审→供应商终审并签章→系统自动进行合同备案及合同公告。
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联系政采云平台客服电话95763(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或在QQ群(群号:****58734)中咨询。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如遇****财政局****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775-****692、****649、****240。
附件:1.项目采购在线合同签章操作手册
2.**CA申请操作指南
3.政采云西部CA证书申请操作指南
4.政采云汇信CA证书申请操作指南
5.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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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