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丰钨钼光电器材有限公司20%股权
**正丰****公司20%股权交易机构:******公司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项目基本信息
**正丰****公司20%股权 | ||
**** | 监测编号G32024HA****049 | |
250 万元 | 债权金额(万元)无 | |
2024-08-14 | 挂牌截止日期2024-09-11 | |
标的企业信息
**正丰****公司 | |||
****工业园区 | 所在地区**省/**市 | ||
王熠恒 | |||
2011-08-12 | 注册资本(万元)1250.000000人民币 | ||
国有参股企业 | 经营规模小型 | ||
****公司 | 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
914********348969T | |||
金属钨、钼制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 | |||
否 | 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 | ||
0人 | 金融分类|||
3 | 股份总数|||
王熠恒 | 40 | ||
王铁仁 | 40 | ||
**** | 20 | ||
2024 年 | |||
6612.000000 万元 | 9033.000000 万元 | -2421.000000 万元 | |
1594.000000 万元 | -205.000000 万元 | -205.000000 万元 |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以上数据来源于2024年专项审计报告 | |||
月报 | |||
2024-06-30 | |||
6587.000000 万元 | 9028.000000 万元 | -2441.000000 万元 | |
1594.000000 万元 | -205.000000 万元 | -205.000000 万元 | |
|
评估信息
**科证房地产****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2024-08-05 | 评估基准日2024-06-30 |
-250.4 | 评估总资产(万元)7780.9 |
9032.9 | 净资产(万元)-1252.000000 |
转让方信息
**** | ||
****0185MA9H166M99 | 所在地区**省/**市 |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否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公司 | 经济类型国****公司(企业) | |
10000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景福录 |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金融分类||
董事会决议 | ||
20.000000 %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00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批准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 | |
2024-07-24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董事会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拍卖 | |||
| |||
是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 |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否 | |||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 |||
20 万元 | |||
交易机构****交易所初审后) |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
一次性支付 | |||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包含**区、**区和**地区)依法成立、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民事能力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如因受让方原因未能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能按时支付交易价款的,则其原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违约给转让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2、产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工商变更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予以必要协助;涉及到的有关税费,除国家明确规定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他均由受让方承担。 3、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与受让方按照挂牌价签订《交易合同》;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通过拍卖程序确定成交价格。 | |||
1、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正常经营形成的损益由受让方按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低于挂牌价的(只要有意向受让方在拍卖会上出价达到或超过挂牌价,此条款不再有约束力);(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转让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合同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的;(6)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违约的其他情况。 |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自公告次日起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否 |
豆刘朋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0371-****5770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项目附件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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