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心】十堰市西城大道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项目(HBSY-202404SZ-009002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市**大道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08-15 18:5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市**大道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三标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市**大道片区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改革局以张发改审批〔2023]1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投资。****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大道片区316国道周边(杨家沟上山支路、广晟路、小沟、大沟、郭家湾安置区、草店街、秦岭沟、杨亥沟)。 建设规模: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2.0×2.5米排水沟约230米,修建1.2×1.5米排水沟约650米,修建1.4×1.6米排水沟约600米,DN600雨水管道约600米,DN400雨水管道约400米,重铺人行道约18800平方米,管沟施工完毕后恢复路面约7000平方米,**挡土墙约4000方,河道硬化约300平方米,**临时管理用房约500平方米,建设易涝点监测系统一套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总承包管理、工程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工程材料采购(如有)、交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本标段为三标段。 计划工期:1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1 合同估算价:2555.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资质:①工程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③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8月0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建设内容至少包括排水(雨水或污水)管网工程)。(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工程投资规模以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载明的投资金额或中标结果公告载明的中标价格为准)。(4)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②勘察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人员);③设计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人员);④施工负责人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及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任职(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人员)。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最多只允许3家联合,其中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0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政府采购网(ccgp-hubei.****.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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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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