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6日14:3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配送类别及要求
★(1)肉类
肉类应从正规渠道进货,供应商配送的肉类应有供方的卫生合格证或销售许可证。并建有采购食品台账。肉类均需当日新鲜货品(注:海产类食材要求配送冷冻的情形除外),不提供冷冻的肉类。
序号 | 类别 | 质量要求 | 说明 |
1 | 猪肉类 |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明显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4)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5)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不发黏。 | 供应商肉类配送时需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
2 | 牛肉、羊肉等 |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不发黏。具有牛、羊肉等正常气味。 | 供应商肉类配送时需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
3 | 其他肉类(鸡、鸭、鹅、兔等) |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禽类要求必须非饲料类当天鲜活宰杀后送到食堂。新鲜干净,去毛去内脏。 | 供应商肉类配送时需提供当批次肉类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
4 | 鱼类 |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鱼类必须当天鲜活送到食堂;(说明:配送的鱼类水产品需到采购人现场宰杀,计量以毛重为准。) (4)色泽光亮,体硬肉紧,富有弹性; (5)眼球突出,清亮有神,角膜透明; (6)鱼鳞片整齐,排列紧密,有黏液和**; (7)鱼鳃紧闭,鳃片呈鲜红色,无黏液和污物; (8)肛门周围呈圆坑形,硬实发白,有正常鱼腥味。 | |
5 | 海产类 | (1)符合国家规范和有关质量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具有海鲜类正常气味;无其他有毒污染; (4)配送过程中采取保鲜措施。 |
★(2)水果
序号 | 类别 | 质量要求 | 说明 |
1 | 梨 | 果柄深红,形状端正规则,果肉肉质细腻,表面无明显疤痕。 | |
2 | 苹果 | 表面有红色细丝状,颜色均匀,口感脆甜爽口。 | |
3 | 西瓜 | 瓜皮颜色透亮,花纹清晰,纹路明显,瓜柄水润,重量合适。 | |
4 | 其他时令水果 | 光亮饱满有张力、水果特有的香气,无干疤、无斑点、无裂口、无腐烂,没有暗伤、无磕碰外伤。 |
2.1配送的水果无农药残留,水果大小均匀,无防腐剂。
2.2包装要求:食品专用袋或整洁完整的周转箱盛放,不得裸露在外。
★(3)大米、面、食用油类
序号 | 类别 | 采购标准 |
1 | 大米 | (1)符合GB2715-2016标准或国家更新标准; (2)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无农药残留。 (3)米粒饱满,无生霉,无杂质、无碎米等;优质大米。 (4)每次配送时,提供该批次的质检证明材料(含第三方出厂检验报告)。 (5)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和封口应严实,包装规格:25KG/袋。 |
2 | 食用油 | (1)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 (2)符合食用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细则标准;澄清、透明;无气味、口感好。食用油类别:菜籽油、大豆油。每次配送时,提供该批次的质检证明材料(含第三方出厂检验报告); (3)应为非转基因产品;(注:不得涉及转基因的原材料加工后为非转基因的产品) (4)包装规格:5L/桶、10L/桶。 |
3 | 蛋类 | (1)蛋壳清洁、完整、无裂痕、有粗糙感; (2)鸡蛋为粮食喂养鸡的蛋; (3)鸡蛋不得出现坏掉的蛋(如:异味、孵化蛋等); (4)配送时,提供《检疫合格证明》和批次抽检的检测报告(含第三方出厂检验报告)。 |
4 | 面粉 | (1)符合GB2715-2016标准或国家更新标准; (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符合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 (3)用手捏有滑爽的感觉,色白,面筋质量高,有正常气味。 |
★(4)糕点类
4.1产品符合GB/T20977-2007标准(或国家更新标准)、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
4.2新鲜的糕点
属于现场制售类的糕点:糕点需新鲜、当日生产,不得出现防腐剂;
****工厂类制作的糕点:送达至采购人的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不得将超过保质期限三分之一的时间进行配送。
★(5)乳奶制品
乳奶制品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相关规定。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调味奶以不低于80%的生牛乳为源料生产,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气味:具有调味乳应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每次配送时,提供该批次的质检证明材料(含第三方出厂检验报告)。饮用奶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奶制品相关标准。常温保质时间不低于6个月(以生产日期起计算)。必须在保质期内,不得将超过保质期限三分之一的时间进行配送。
★(6)副食干杂类等
6.1调味品
6.1.1调味品质量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执行标准 | 检查指标要求 | 说明 |
1 | 醋 | GBl8187-2000或国家更新标准。 | 总酸(以乙酸计)≥4.2g/100ml;菌落总数≤50cfu/ml。 | 密封完好,无变质。 |
2 | 酱油 | GBl8186-2000或国家更新标准。 | 氨基酸氮(N)≥0.11g/100ml;食盐(NaCl计)≤18g/100ml。 | |
3 | 味精 | GB/T8967-2007或国家更新标准。 | 谷氨酸钠≥80%;总砷≤0.1mg/Kg。 | |
4 | 鸡精 | SB/T10371-2003或国家更新标准。 | 菌落总数≤1000cfu/g;大肠菌群≤45mpn/100g。 | |
5 | 豆瓣 | 企业或行业、国家标准。 | 总酸(以乳酸计)≤1.0g/100g;总砷≤0.2mg/Kg。 | |
6 | 盐 | GB2721-2015食品安**家标准或国家更新标准。 | 加碘盐、非加碘盐等; 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配送所需类别的盐。 | |
注:调味品的种类还包含料酒、耗油、各种酱类等,所有的调味品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配送时需提供当批次检测报告。 |
6.1.2调味品必须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必须在保质期内,必须在保质期内,不得将超过保质期限三分之一的时间进行配送。
6.2干货类:配送的干货需干爽、不霉烂;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色泽;均匀、完整。
(7)非大宗食材及原辅助材料
除本次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产品外,采购人有其他需要采购的产品(如:如奶黄包子、油条、馒头等。),供应商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8)生鲜蔬菜
8.1 蔬菜配送质量要求:
8.1.1 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农药残留。
8.1.2 茄果类:
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
8.1.3 甘蓝类:
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
8.1.4 瓜果类:
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
8.1.5 葱姜蒜:
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腐烂变质;
8.1.6 豆类:
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绣斑荚;
8.1.7 根菜类:
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
8.1.8 菌类:
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8.2 蔬菜配送按当季蔬菜和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8.3 蔬菜类配送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
8.4 禁止采购发芽土豆、四季豆、生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
(9)学生用品及零食食品
9.1供应商提供的学生用品及零食食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具体配送清单如下:
糖类:白砂糖、红糖、蜂蜜;
调制品:麦片、玉米片、芝麻糊、豆奶粉、藕粉、核桃粉;
罐装食品:水果罐头、肉罐头;
速食品:方便面、方便粉丝、火腿肠、八宝粥;
水:矿泉水、纯净水、苏打水。
9.2上述产品必须包装完整,有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必须在保质期内,必须在保质期内,不得将超过保质期限三分之一的时间进行配送。
(10)配送服务要求
★10.1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前一天提供的《大宗食材配送清单》,在送货当天上午07:30之前或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将采购的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超过1小时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向采购人赔偿损失,若送货当天没送,按照当天货款金额的100%,向采购人赔偿损失。如累计出现两次未送货,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未付的款项不再支付,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当月累计应付款总额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10.2配送车辆应根据配送大宗食材的种类,采用厢式货车或冷藏车避光运输;运输工具应停放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0.3大宗食材配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并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10.4供应商需确定专人负责配送,(项目服务开始前应当向采购人提供加盖了供应商公章的配送人员名单),且该配送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人员需要变更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供加盖了供应商公章的变更配送人员名单,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10.5项目配送服务人员在大宗食材配送过程中安全自负。在采购人内服从校方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在采购人内随意闲逛。
10.6所有配送大宗食材在配送前由供应商自行查验。
★10.7若在大宗食材收货时采购人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采购人拒收后,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大宗食材到达收货现场;若大宗食材收货后,采购人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配送质量合格的大宗食材到达收货现场,同时供应商负责人到达现场处理。
★10.8配送的大宗食材由采购人根据《大宗食材配送清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入库储藏。
10.9供应商应将大宗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库房并按采购人存放要求进行存放贮存。
10.10其他要求:
★10.****.1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人大宗食材供应。
10.****.2因采购人临时所需的配送需求,配送企业应在1小时内完成配送。
★10.****.3所有产品不得提供冻货,采购人特殊要求除外。
★(11)食品安全、质量要求
11.1食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所有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要求。
11.2食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食品安**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任何转基因食品及其原料产品。
11.3食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11.4供应商对配送的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如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全部经济赔偿,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项目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涉嫌犯罪的,采购人有权直****机关处理。
11.4.1食材(食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变质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
11.4.2在食品安全相关主管部门或采购人上级部门的食材(食品)安全检查中,因供应商配送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检查不合格,造成采购人被通报或处罚或其他不良影响;
11.4.3因成交供应商故意造成食材(食品)安全事故,给采购人或学生或家长带来人身安全或身心影响。
★2、考核办法
(1)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每月进行的考核,采购人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考核方式及考核细则进行优化,考核实行百分制。
大宗食材配送服务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分值 | 考核标准 | 得分 |
送货服务 | 固定配送人员为食堂提供配送服务 | 4分 | 人员不固定(经采购人同意更换的除外),出现一次扣2分。 | |
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将原材料配送到指定地点 | 10分 | 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出现一次扣2分。 | ||
大宗食材价格 | 配合采购人完成****委员会公布的**市主副食品价格行情未包含的大宗食材的市场价格 | 10分 | 未按时到场配合或拒绝配合的,出现一次扣2分。 | |
按照约定下浮率下调食材(食品)价格 | 10分 | 未按照约定下浮率下调价格的,出现一次扣2分,并予以纠正。 | ||
大宗食材质量 | 及时提供食材(食品)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抽检。 | 12分 | 不能提供各类报告、证书或被行政主管部门抽检不合格的,不得分。 | |
提供的大宗食材质量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质量要求。 | 24分 | 提供的大宗食材质量不符合采购文件质量要求的,出现一次扣3分,并予以纠正。 | ||
供应商建立食材(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原材料溯源制度并贯彻执行。 | 10分 | 未建立相关制度或不执行的,出现一次扣2分。 | ||
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并向采购人提供市场信息。 | 10分 | 未按要求执行的出现一次扣2分。 | ||
应急保障 | 供应商能及时保障采购人应急需求响应并确保大宗食材质量。 | 10分 | 未能及时响应的出现一次扣2分。 |
(2)考核结果运用:大宗食材配送服务月考核的得分结果,将作为支付当月服务费的依据,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2.1合格:当月考核总得分≥95分,不扣除当月服务费;
2.2不合格:当月考核总得分<95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标准如下:
①85分≤当月考核总得分<95分;在90分的基础上每降低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2%;
②当月考核总得分<85分;在90分的基础上每降低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
(3)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供应商累计2次的月考核总得分未达到95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项目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同时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未按照本项目要求进行履约的权利,并追究供应商的赔偿。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1、磋商文件自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上午9:00:00-12:00:00至下午13:30:00-17: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发售。
2、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 附件);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
3、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4:30(**时间)
地点:******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五、开启时间:2024年8月26日14:30(**时间)。
地点:******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区黄荆大道900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832-****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0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