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 **** (甲方) 承包人(全称): **湘****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经开区片区品质提质(一期)项目10kV杆线迁改(低压及土建部分)工程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经开区片区品质提质(一期)项目10kV杆线迁改(低压及土建部分)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区南托街道暮云大道、暮南路。 (3)资金来源:/ (4)工程内容:主要实施内容包括:电缆井、箱变基础、环网柜基础、人行道破除及恢复、基础及管道土方开挖及回填、绿化恢复、电力埋管及拉管、电杆拆除、导线架设等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包括(暮南路)10kV高云线002~007杆、高果糖Ⅱ回314.7.1~314.7.11杆迁改(低压及土建部分);(暮云大道)10kV顶立线011~022杆、幸福线301~323杆、安华线011~045杆迁改(土建部分)施工,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施工全过程均属本项目发包的范围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纸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07-28 计划竣工日期:2024-09-26 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293.68元 人民币(大写)【贰佰零陆万玖仟贰佰玖拾叁元陆角捌分】元(¥【****293.68】元);****中心《合同综合单价优惠率计算说明》计算,合同综合单价优惠率为8.32%。 2.付款方式及验收: 5b00bfd48aa54d4dbbcebc8a49efedb0 ****293.68 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定期按已完成工程量对应造价的4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对应造价的70%,且最高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承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且结算经**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审定后,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7%,余下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且扣除承包人应承担部分款项后一次性无息付清,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承包人每次请款前须向发包人提供请款报告、合法且符合项****机关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支付凭证文件,具体付款时间以发包人财务部门审批时间为准。若承包人未如实或完整提交上述付款资料,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顺延期间不构成违约且不计息,期间不终止或中断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具体资金支付根据发包人资金情况安排,承包人不得据此视为发包人违约。 其他说明: 本合同价为中标价,包括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用以及发生于工程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施工退场、验收交付过程中涉及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的全部费用。 3.合同价格形式: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审核的金额为准,如结算审核完成后一年内被上级审计部门抽审,则以审计部门审计后的金额为准。 4.付款人: **** 通过单位自行支付 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刘斌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市**区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单位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合同条款见附件,如本协议书有与附件不一致的地方,以附件为准。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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