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府网站、OA等政务信息系统**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 采购需求:第一章 服务需求:1.1 物理环 境需求:6、机房地点位于**市主**范围(北至沪蓉(陕)高速,南至宁西 铁路,****河,西至商景高速,包括现状** 8 ****办事处和 1 个乡范围、以及与之相邻的三十铺镇、**镇、城南镇、徐集镇和**乡的部分用地)内的;”现更正为“该机房主要用于为**区各委办局提供设备托管服务。要满足**区各委办局对相关设备的使用需求,需**区至机房的网络最高传输速率可达10Gbps,网络传输时延迟不低于10ms。通过不少于两条冗余的专用裸光纤链路(不同物理路由方向)接入,任意1条链路中断不影响网络正常通讯。**区各委办局至机房网络可靠性要求不低于99.9%(全年可用时间/全年时间*100%);网络政务外网区、互联网区均需具备IPv4、IPv6双栈能力,可支持IPv4和IPv6业务部署。保证各委办局访问服务,有效减少网络传输节点和网络延迟,保障良好的访问感知。”
2、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4年8月29日09点00分更正为2024年9月5日9点00分。
地点:**市梅**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1室(不见面开标大厅)现更正为**市梅**路农科大厦三楼不见面开标2室(不见面开标大厅)
3、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及时关注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政府1楼
联系方式:0564-****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21楼2110
联系方式:0564-****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柏工
电 话:0564-****01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