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街、创业**延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街、创业**延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项目编号:**** 2.2建设地点:**高新区**河以东,团结路以南; 2.3建设规模:**县**街(文庙东路-建设路)道路建设工程西起文庙东路,向东经创业路、冬盛路,止于建设路,全长约1.188km,共设置中桥 1 座,涵洞 3 道;**县创业路( **街-**街)道路建设工程北起**街,向南止于**街,全长约 0.513km;。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及再生水工程的施工、验收、保修及移交等内容。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 2.7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8监理最高限价为:52.4万元。 2.9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公告时间: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 2024年8月28日; 4.2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 www.****.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4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4日09时30分(**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大道中海金融大厦 联系人:商部长 电话:0538-****5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与环山路交叉口东300米老营房院内 联系人:范承翠 电 话:0538-****015 电子邮件:****@163.com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监督单位:宁****服务中心造价科,联系方式:0538-****966,地址:**县**大街576号。 8.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承翠 联系方式:0538-****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