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电产业科创园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苏电产业科创园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苏电产业科创园项目施工总承包;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2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本招标项目苏电产业科创园项目(项目名称)****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鼓行审备〔2023〕2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商务区,地块东临规划道路,西接江边路,南至**路,北到天祥里(规划道路)。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用地面积为9059.7平方米,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0930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815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7800平方米。规划建设两栋高层建筑,其中南楼装饰高度151.75米,共32层,北楼装饰高度100.05米,共22层。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50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1.4工期要求:16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竣工日期:2029年6月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正式开工令为准) 2.2招标范围:苏电产业科创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土石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含地上地下)、电气工程(竖向管道)、配电房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详见招标文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完成过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且合同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项目、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单项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且以**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企业信用平台诚信库中获取的资料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所体现的数据不一致的,建筑面积、金额以业绩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4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 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4.2资审合格的必选条件为: 4.2.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4.2.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2.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4.4资格预审评分及投标入围方法细则:
5.1评分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2评标程序:评标阶段确定5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评审顺序: 5.2.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5.2.2详细评审:评分100分,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的,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仍相等,则以投标人业绩中金额大的排名靠前;若得分仍然相同,****委员会投票表决)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的投标人不足5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5.3定标程序: 定标阶段,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标准: ①投标报价; 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情况; ③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等方面; ④企业信誉:包括获得的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方面。 6.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省公共**交易网(jszwfw.****.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 CA 数字证书”,完善诚信库内相关资料。 注: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cn/JSZB/bszn/)。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3日 9 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郑和中路114号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25-****55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西路69号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80****9939 电子邮件:xlzbdl1@vip.****.com 2024年8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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