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2024****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项目-设备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哈****公司
地 址:**省****岗区**示范新区55栋8单元1层2号
被投诉人:
序号 | 被投诉人名称 | 被投诉人地址 |
1 | ****教育局(**市****委员会) | **市 |
2 | ****中心 | **市 |
相关供应商: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 | ****地区**市**路九道巷 |
四、基本情况
****教育局(**市****委员会****政府采购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市2024****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项目-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预算金额540000元。该项目于2024年6月13日发布公告,2024年6月24日开标,哈****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提出质疑,****采购中心至今未收到质疑函,****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市2024****幼儿园园舍维修改造项目-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编号:**** )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于 2024 年 7 月24 ****机关提起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四章规定,本机关于2024 年7 月29日依法予以受理,并对投诉事项逐一进行调查核实,现已调查终结。
具体投诉事项:投诉事项1:拟定中标方****一共提供了3个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一张声明函也就是中标单位的声明函中标的1:教学一体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市****公司,从业人员135人、营业收入17619.329186万元、资产总额7024.65337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标的2:钢琴,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公司,从业人员135人、营业收入17619.329186万元、资产总额7024.65337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公司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不可能完全一致的,并且和后面的两个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不一样,应为虚假应标。
事实依据:上述事项,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我公司请求取消拟定中标人****成交资格,项目重新拟定中标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经核实,该项目拟定中标方****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有误,但该公司确实拥有两家制造商的授权书,****公司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20日,**市****公司授权有效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日,而且这两家制造商也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内容: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处理结果:鉴于以上事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