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基层群众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县基层群众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S140********10826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基层群众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委员会以申发该基建【2024】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援藏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县基层群众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县。 2.3项目概况:1、****储备库2栋,其中:**县1栋,建筑面积 720 m';**县雄梅镇1栋,建筑面积 612 m。2、拆除建筑 26 m'。3、道路硬化 536.55 m。4、**给水管网 3597.7米、雨水管网 1753.34 米、污水管网 1772.1 米。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县基层群众生活保障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认同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规定标准。 2.5.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 12个月(设计工期: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已完成或正在承接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投标人在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已完成或正在承接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类似项目指:类似房建业绩或市政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或2023****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5投标单位须在最新的**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27:8010/#/index)注册。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1.7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 3.1.8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网站、**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除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外,行政处罚记录不影响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9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完成在藏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进行报名(至少需具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参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3日23时59分至2024年8月30日00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ggzy.****.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3日9时5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牵头人上传),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cn/open-web-gc/login)。****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提供的相关材料,均不需提供。 5.3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5.4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5.5****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印发《**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此项条款仅对潜在的施工企业做要求)。 5.6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单的方式提交。 5.7本项目执行自治****招标投标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 5.8根据《关于公共**交易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5.9本项目执行******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修订《**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号)的规定要求。 5.10本项目执行******建设厅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号)的规定要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地 址:**县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 181****4723 招标代理:****办公地址:****广场4楼4-5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84****3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