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科资字〔2024〕39号
****科技局,****科技局、****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以及《****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函》(应急厅函〔2024〕237号),现将我区组织申报与推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函》。(通知链接:https://service.****.cn/kjjh_tztg_all/****0816/5562.html)
(二)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配套经费。
(三)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本行政区划内推荐,并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二、推荐单位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service.****.cn)于10月8日16:00前在线填报申报书。申报单位及时将正式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2999),并选择“**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
****管理部门于10月9日18:00前将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清单(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163.com)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三)自治区科学****管理部门推荐的项目。
(四)同一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联 系 人:农牧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魏宝
联系电话:0471-****611
(二)组织推荐
联系人:科技**统筹处 刘宇明
联系电话:0471-****603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