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渤海****公司螺旋钢管运输项目招标(招标编号:****),招标人为****,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螺旋钢管的汽车公路运输,规格为φ1016x17.5mm,暂估数量为10000吨;规格为φ1016x21mm,暂估数量为12000吨(不作为本次招标的发运数量,仅是作为参考,以实际指令为准)。
2.2运输起止地:**省****经济开发区**路1****公司~**省**市**市渔溪镇、东翰镇(方圆30公里)。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螺旋钢管运输服务项目招标。本项目预计2025年12月30日结束,具体以实际发运通知为准。
2.4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且投标人获得收货人书面收货资料后,投标人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收货人收货资料及发票交付招标人,招标人挂帐后次月100%支付运费,付款方式电汇。
2.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转至指定账户。
2.6标包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包。标包均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含9%增值税、含运费、服务费、保险费、加固费、保护用材料、杂费等一切费用;标包内行投标报价不可缺项漏项。
标包的发运数量为暂估数量,每标包发运数量以实际指令为准,据实结算;在实际执行中标包存在变化(可能存在没有指令不执行标包或增减)。
具体如下:
标包一 :螺旋钢管运输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吨) |
1 | 螺旋防腐钢管 | φ1016x17.5mm | 吨 | 10000 | 64 |
2 | 螺旋防腐钢管 | φ1016x21mm | 吨 | 12000 | 64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有能力完成上述招标项目的全过程,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涵盖)普通货物运输。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的钢管运输业绩明细表(格式详见附件1),表后须附清晰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以及相应的结算发票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本项目一次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且已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9月10日8时30分(**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10000元(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公司**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696569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代理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7.3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在下述两种方式中以勾选为准:
√7.3.1按照国家计委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每个项目(划分标段和标包的按标段或标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表1: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20%进行计取。标准如下:
表1: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 (元人民币)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及以下 | 1.5% | 1.5% | 1.0% |
100万-500万 | 1.1% | 0.8% | 0.7% |
500万-1000万 | 0.8% | 0.45% | 0.55% |
1000万-5000万 | 0.5% | 0.25% | 0.35% |
5000万-1亿 | 0.25% | 0.1% | 0.2% |
1亿及以上 | 0.05% | 0.05% | 0.05% |
□7.3.2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的,按项目投资金额(采购估算金额)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7.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管理局****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分行
银行账号:1300 1699 8080 5051 0504
银行行号:1051 4420 0334
办理电汇时请务必注明中标人(单位)名称,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渤装+招标编号后7位数字”(例如:渤装****111)。
同时,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发送邮箱:****@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实施单位:****管理局****中心
地 址:******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张梅梅
电 话:0317-****777/150****6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