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珠航子平台工程(软硬件购置及配套工程)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2-000000-18-04-65593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珠航子平台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珠航子平台工程(软硬件购置及配套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珠航子平台工程(软硬件购置及配套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天**区沿江路263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自中央财政投资。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系统集成、软硬件购置及配套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
招标内容 | 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珠航子平台工程 (软硬件购置及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珠航子****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24〕290号批复立项(项目代码:2402-000000-18-04-655936),交水函〔2024〕42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软硬件购置及配套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珠航子平台工程(软硬件购置及配套工程) 2.1.1 建设地点:本项目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基础软硬件、机房及配套工程****机关信息机房;异地备份一体机建设在珠航局**办备份机房;无人机场建设地点为**港和海**港附近。 2.1.2 建设规模:建设通航服务系统和行业监管系统,完善一体化服务门户和一体化监管门户,完善珠江航运移动应用系统。建设珠江航运数据中台,建设完善应急**基础数据库、相关应用数据库和主题数据,提供数据采集、治理、分析和可视化、服务、目录管理等功能。建设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开放服务接口平台、网站内容管理平台等应用支撑软件,以及计算和存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等。完善机房环境和应急会商视频系统。配置2架无人机及配套设,实现**港进港车流量信息智能监测。 2.1.3 最高投标限价:8,946,000元 2.2 服务期限:18个月。 2.3 招标范围:系统集成、软硬件购置及配套工程,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500****政府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含信息化集成内容)。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运输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的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4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的地点:****中心27号窗口(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登记须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证明书(格式自拟)、投标登记表(格式见附件)各1份。 4.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公共**交易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用档案在册人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9月20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0时30分。 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可少于20日。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心第09号开标室(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 。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和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0日10时30分。 6.2 开标地点:****中心第09号开标室(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心网站、****门户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标段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省招标投标监管****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投标登记;(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标段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沿江中路26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0-****5968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镇亚运大道1211号4号楼10楼1006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20-****7036 电子邮箱:****@qq.com | ||
工期(交货期) | 18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运输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提供合同、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500****政府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含信息化集成内容)。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请前往**公共**交易网“项目查询”(https://www.****.cn/xmcxjsgc/index.jhtml)输入项目编号查看。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8-29 09: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04 17: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20 10: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易中心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9-20 10:30:00 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室(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 ,具体地点和时间请自行前往**公共**交易网“项目查询”(https://www.****.cn/xmcxjsgc/index.jhtml)输入项目编号查看。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沿江中路26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5968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市**区**镇亚运大道1211号4号楼10楼1006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7036 |
招标监督机构 |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 联系电话 | 010-****2745 |
发布责任人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