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国家高速公路**段项目用地供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至**国家高速公路**段项目用地供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
2.3采购内容:津石项目**县段13个地块,土地合计80.4999公顷;**县段14个地块,土地合计229.1176公顷;**区段12个地块,土地合计164.5052公顷;**县段4个地块,土地合计22.2388公顷。四县区共涉及土地496.3615公顷。按照用地审批的相关规定需办理相关土地证件。
2.4比选范围: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5服务地点:**县、**县、**区、**县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2.7服务标准:满足比选人需求并通过相关单位审批取得成果证件
3.1资质要求:
3.1.1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1.3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8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高速公路类似业绩。
3.3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活动;
3.4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2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8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3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请登录“****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http://www.****.com/)自行下载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比选申请人领取了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比选申请人如未从“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比选申请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注:“参加交易平台”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比选公告时间内,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com/),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2288。因比选申请单位自身的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5日09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通过以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比选申请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比选人将在线进行评审,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时间按时完成比选申请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比选申请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比选申请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比选申请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2275)。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在“****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高速”微信公众号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比选人:****
地址:**市**区张家庄镇******调度中心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0311-****9621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泰华街381****广场2号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11-****2288/152****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