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二院兰亭院区(康复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二****医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付款方式 |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预付款。预付款与合同履行同步进行,预付款支付进程不得影响合同的履行,承包人不得以预付款支付问题停止合同的履行。 第2次付款:发包人(监理人)排产通知发出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第3次付款:主要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合格(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第4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并按发包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15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 第5次付款:采购人收到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90天内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价的100%; | 第1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的预付款。预付款与合同履行同步进行,预付款支付进程不得影响合同的履行,承包人不得以预付款支付问题停止合同的履行。 第2次付款:发包人(监理人)排产通知发出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 第3次付款:主要设备到货并开箱验收合格(该验收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第4次付款:工程全部完工、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过试运行,通过竣工验收并按发包方要求移交所有资料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省**市越****路123****招标办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树烽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0920
质疑联系人:陈海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5-****0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湖西路117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青芝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3399
质疑联系人:马跃
质疑联系方式:0575-****9077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市**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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