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瓯越大桥日常维养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1),****中心(2)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19: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省******中心A座3楼开标室(4) | ||
预算金额 | ¥64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克凡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7-****7006 | ||
采购单位 | ****(1),****中心(2)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上塘永建路235号(1),**市鹿**南汇街道**东小区正大公寓D幢(2)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9887(1),0577-****169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鹿**黎明工业区30号楼2楼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7-****7006 |
项目概况
瓯越大桥日常维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0日 09:30(**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瓯越大桥日常维养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瓯越大桥日常维养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其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40%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70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30(**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省******中心A座3楼开标室(4)(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总则第三点。
(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申领CA数字证书、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cn/luban/e-biding);④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⑤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4636;天谷CA 400-****-8198。注:投标人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好摄像头和耳麦,保持网络稳定通畅,并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自测硬件能否正常使用,如因自身硬件或网络原因导致询标讲解失败,相关后果自行负责。
(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一致。
(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下载专区下载。注意:游客通道获取的招标文件仅供浏览使用,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市鹿**南汇街道**东小区正大公寓D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1692
质疑联系人:季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27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鹿**黎明工业区30号楼2楼2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克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7006
质疑联系人:暨利平
质疑联系方式:0577-****7310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市鹿**绣山路299号
传 真:
联 系 人:项先生、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2725、****194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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