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目录: 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 需求描述: 建设垃圾厢房1座、垃圾分类亭14座 | ¥406,035.41 | 1(批) | ¥406,035.41 |
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1、合同形式及计价报价:本工程由供应商以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范围的施工图及图说、答疑、补遗、国家及**市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18年《**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等,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报价。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采购采购范围内综合单价包干使用,无论工程量如何变化,其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
(一)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竣工资料完善并交付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发票交付采购人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
(二)结算审核完成后一年内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结算审计按照《**坡财政发〔2019〕194号关于规范国有投资建设项目送审的通知》执行)。
(三)结算审定金额的3%,待工程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利息。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