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贡自然资挂【2024】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39号令)、国土**部《关于印发(试行)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拟对**县莫洛镇滨河路(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制定以下出让方案。 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拟出让地块位于**县莫洛镇滨河路,编号为**** 。(四至环境详见附图)
其他相关要求: 1.本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2.该宗地指标按照地块合并、拆分与调整原则,在规划单元区内整体平衡,确保建设开发总量不突破。 3.本宗地为城镇住宅用地,以商业功能建筑总量应控制在地块建筑规模总量的30%以内。 4.该宗地位于现代藏式风貌区,在建筑外墙、门窗、檐口、屋顶均应采用传统藏式工艺,符合传统形制。 5.建筑后退红线:干路后退3米,支路后退2米。 6.配建停车泊位39个,停车位应5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具体规划******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它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单位、公司、企事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申请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出让方案或法律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公司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开发建设时间 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三个月内开工建设,2025年 12月31日前完成开发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四、宗地的起挂价、加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本次挂牌交易未设定保留底价。 五、出让方式 拟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挂牌交易网站网址为:ggzy.****.cn。 六、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4年9月5日10:00至2024年9月25日18:00。并于2024年9月5日10:00至2024年10月6日18:00****公司领取挂牌出让文件,通过资格审查,完成报名手续。(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2、挂牌时间:2024年9月26日10:00至2024年10月8日10:30。 3、拍卖公司组织挂牌出让活动。 七、竞买资格确认 1、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6日18:00****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6日18:00,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最高出价者为竞得人。 (二)交付土地时间:****政府批准文件和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等。竞得人需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交清成交价款,不按约缴纳该宗地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四)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和****公司共同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未尽事宜详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九、****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1、出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5-****898 2、挂牌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柳梧新区互达好城小区8-1幢1号 联系电话:187****1757 **** 202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