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甘孜州理塘县海子山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州**县海子山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 11:13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燕、姜雪、冷小永 | ||
总中标金额 | ¥26.1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曹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22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汤老师:0836-****0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街39号11栋3层附30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曹先生:028-****8227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州**县海子山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日月大道一段1501****中心1栋905号
中标(成交)金额:2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州**县海子山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 ****州**县海子山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 ****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 号)中审核竣工结算。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审核竣工结算资料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重点审查经监理、业主确认后的竣工图是否准确)。 2.供应商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参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3.供应商参与协审项目应签订《审计质量和廉洁承诺书》,以保证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4.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行业规范、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现场签证、结算书等依法开展工作,不受任何第三方影响,独立承担协议规定委托事项任务。 5.供应商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遵守职业首先,讲究专业信誉,对相关社会责任负责。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管理要求,不得无任何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审计工作。 6.供应商应按照规范进行调查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出具审核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条理清晰、结论准确。项目完结后应及时装订档案,档案资料应规范、完备。 | 从签订合同起至项目结算审计完毕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 1.符合《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咨询意见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3.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 的相关要求。 注:以上标准及技术规范,若有最新版本,则按最新版本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燕、姜雪、冷小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标准,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费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路9号
联系方式:汤老师:0836-****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街39号11栋3层附308号
联系方式:曹先生:028-****8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 028-****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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