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饮食中心厨房设备零星维修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岗区**小区2栋5.6单元地下室13号门市
成交报价:下浮2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饮食中心厨房设备零星维修服务
服务范围:项目维修范围包括********集团饮食中心10个餐厅楼宇,23个餐厅全部厨房不锈钢设备及中小型炊具、台架、推车等,维修类别主要有厨房炉灶及炉灶相关连的小型天然气软管道、厨房通风设备、餐具消毒保洁设备、中小型厨房食品加工生产设备、不锈钢餐具炊具工作台架等设备和工具的故障。
服务要求:1.维修作业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按期保质完成维修任务;2.严格执行有关维修作业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污染环境,保证维修作业现场清洁,项目完成后维修服务商负责清扫维修作业现场;3.维修作业中所需的材料(包括配件、成品、设备),必须经过采购方认可方能使用。电气、钢化玻璃等材料必须有“3C”认证证明,维修过程使用的油漆、涂料、胶水、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及通过国家环境标志认证。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一年或预算金额(二者先到为准)
服务标准:1.验收:经维修后,能满足使用要求,并通过用户签字(反馈意见为“满意、一般、不满意”),****管理部门的签名确认。2.保修期:食堂厨房专用配件零星维修(炉头、电机、发热管、浮球等)的保修期为 6个月 ,成品厨房设备的保修期为 3年;保修期内所有成品、零配件、易耗品均为保修内容,除人为破坏及人力不可抗拒之外均由维修服务商负责。3.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维修服务商需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对维修服务商缴交的履约保证金,在维修服务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由采购方不计息退还维修服务商。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晓光、王超、佛永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及《****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下浮50%,代理服务费:52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3家,分别为**省****公司、****、**世纪****公司。排名前三的成交候选人名单分别为1、****;2、**省****公司;3、**世纪****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址:****岗区西大直街92号
联系方式:0451-****7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联系方式:0451-****017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