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起步区鹊山生态文化区生态修复及功能提升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起步区鹊山生态文化区生态修复及功能提升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 不分标段 | ||||||||||||||||||||||||||||||||
**起步区鹊山生态文化区生态修复及功能提升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三、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须出具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21-2023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5年(自2019年8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止),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业绩主体应与联合体分工单位一致】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4年8月25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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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2024-09-06 09:00 | ||||||||||||||||||||||||||||||||
公示结束时间:2024-09-06 09:00 | ||||||||||||||||||||||||||||||||
2024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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