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区部分科室及路面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拟对****院区部分科室及路面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该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多方筹集,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院区部分科室及路面改造工程。
1.2工程地点:**镇境内。
1.3工程内容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主要对原院区路面进行黑色化改造;原门****中心;原放射****中心用房;康复科整修等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1.4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449217.86元。
1.5质量标准:合格。
1.6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1.7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9月。
1.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从2024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5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 特别提醒:招投标期间如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证实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并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仍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三、付款方式
3.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工程款;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工程审计,付至审计价的90%的工程款(含以前支付);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按照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3.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备注:中标方应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及时、未足额等造成农民工上访、闹事等问题的,每次罚款1万元,在结算款中扣除。)
注: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8900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4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4.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五、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
7.1、发布公告媒介:本****人民政府网卫健委通知公告上发布。
7.2、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8:30-11:00,下午14:30-18:00。
7.3、报名方式:①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文件制作工本费,以上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截图件等通过邮件****公司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63.com)。****公司现场报名,地址详见第9条。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7.4、文件制作工本费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交纳方式:吕雪莲,微信150****3742(备注报名人名称和项目名称),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射****中心街15号
联系人:杨海燕
联系电话:136****61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幸福华城GH区东楼1单元1001室
联系人:夏季成
联系电话:151****9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