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洞庭湖路(**路-淮海路)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开发区; (二)工程规模:老路下挖84㎝后**沥青混凝土约9500㎡,**花岗岩平、侧石各2300m,厂区开口处20㎝混凝土拆除后恢复约1100㎡;栽植高杆女贞约80株,喷播麦冬草籽约8000㎡;挖除原雨水管后铺设钢筋混凝土雨水主管约950m,连接支管约300m,**检查井约30座;改造路灯约45套(原杆利用);**PE给水管约1100m,**给水阀门井约15座。 (三)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四)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五)质量要求:合格 (六)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如下: ****开发区洞庭湖路(**路-淮海路)改造项目全长约0.95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网、绿化、给水、路灯等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直至项目交付提供的其他全部相关服务、缺陷责任服务期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 (七)监理费控制价:110000.00元。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准确监理资料后付至合同价的80%,待监理服务期满且工程完工合格满一年付清余款。 三、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四、评标方法:次低价中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2.1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5.2.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5.3.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5.3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5.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5.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要求携带资料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9日9:00至2024年9月11日17时00分前,到****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未按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0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管理委员会信访局接待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公司网站。 八、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代表:潘益 联系电话: 182****1678 地址:**县**东路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芬 联系电话:173****1960 地址:**县****中心2号楼 **** 202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