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10 15:41
为规范**区2024年国家****基地(猕猴桃)项目所需肥料采购,保证**区2024年国家****基地(猕猴桃)项目如期完成,按照市场询价采购相关要求,特邀请省内有供货能力的商家报价询价。按照《**市**区采购询价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现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区2024年国家****基地(猕猴桃)项目—肥料物资。
二、采购内容:见附件三(采购清单)。
三、对供应商的相关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产品合格证。
5.送货地点:**市**区米箩镇、勺米镇、发耳镇、鸡场镇、猴场乡、****基地。
四、报价资料邮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前
五、参加询价人员:区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1名、****研究所2名、农推站1名、植保站1名、发展改革股1名。按询价采购要求进行开标,并将结果进行公示和通报贵方。报价资料一律采用顺丰快递,寄至******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袁腾,电话:156****9688)。
六、询价地点:****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
七、询价采购应遵循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3.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原则。
4.有利于节约资金、保证采购肥料质量的原则。
八、询价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1.现场询价采购项目名称:**区2024年国家****基地(猕猴桃)项目—肥料物资。
2.资金来源:黔财农﹝2024﹞81号。
九、询价采购确定办法
通过报价资料确定供应商,低价中标选择一家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货。
十、询价采购工作有关规定
1.采购单位须对供应商资信度进行严格审查。
2.供应商确定后不得二次转包。
3.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经营相关物资的资质,并具备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商、经销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提供资料参加询价。供应商应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条例,如参与询价供应商少于三家,则询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