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商行磨坪支行重建项目于2024年08月21日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9月11日 09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县****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23.39 | ****210.14 | ****606.78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01716、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38722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38692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04941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527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2287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3109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赵少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鄂**B(2018)****675、鄂142********27005 | 王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鄂**B(2021)****239、鄂242****11724 | 韩兵,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鄂242****55278 |
施工员 | 牛焕忠,施工员,042********17003363 | 向伟,施工员,042********17000264 | 谭飞蓝,施工员,042********71000001 | |
质检员 | 宋娇娇,质检员,042********71000253 | 郑桂兰,质检员,042********71000332 | 王婷婷,质检员,042********71000042 | |
安全员 | 吴艳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C2(2018)****278 | 丁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C3(2023)****098 | 望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C3(2023)****398 | |
技术负责人 | 王中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其他、施工员,鄂**C3(2022)****286、E****07486、042********17003369 | 李**,其他,E****19419 | 韩泉锋,其他,****8015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公司 | ****银行九里支行业务用房室内外装修工程 | 56.0 | 向荣 | ||
**** | ****银行沙镇溪支行业务用房室内外改造装修项目 | 187.33 | 宋晓军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县****公司 | 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市优质工程结构过程评价名单的通知 | ****协会 | 2023-09-26 | ||
**** | **市建筑优质工程 | ****协会 | 2022-06-30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9/11 10:20(**时间****投标中心评标三厅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经济性评审:****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经济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投标人成本评审。 二、详细评审: ****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5家投标单位的商务标、技术标、经济标、其他评分因素进行评审,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县****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四、评标过程结束。 招标人代表: 肖雪莲 监督人代表: 屈华 代理机构人员:李艳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1日 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14日 17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电话:181****1009
2.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135****2985
3.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电话:0717-****560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改革局
电话:071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