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购置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2024****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购置项目,本次采购车型为2辆新能源商务车(混动),2辆新能源轿车(混动),其中轿车单价不超过18万,商务车单价不超过39万元。具体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货需求。
2.2交货或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114万元。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本项目购车款项付款完成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能独立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供货服务的企业。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招标人拒绝接受被招标人列入“负面清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6)投标人需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2020年7月28日以来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的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②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③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④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⑤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视为完全知晓且理解以上告知内容。
3.2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排名有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万贰仟捌佰元整(¥:22800.00元),****银行汇票、本票或转账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汇票、本票以****银行日期为准;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以款项实际到账日期为准)。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公司,开户行:/,账号:/。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银行汇票或本票原件、银行转账回单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注: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5.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转入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退还。
6.1、获取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
6.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人:钱先生,联系地址:**市**区**南路48号6楼605室),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交纳方式: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15时;
7.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市毓龙东路30号)办公楼辅楼二楼会议室;
7.3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公司外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公司外网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毓龙东路30号
邮编:224000
联系人: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1607
邮编:224000
联系人: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