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暂行技术规范》、《****保障厅关于规范开展青年求职能力实训项目的工作提示》等文件要求,加强职业指导,更好地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高求职就业能力,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好“**区2024年求职能力实训班”服务,现就本次购买服务项目公开询价。
一、服务内容
1、服务项目:**区2024年求职能力实训班
2、服务时间:2024年10月至11月
3、服务地点:**区
4、服务内容:开展一期**区2024年求职能力实训班活动,教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认知、职业定位、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和模拟面试等。通过开展“我眼中的我”、“开启我的职场人生”、“探索我的就业动机”、“发现我的职业潜能”等课程,引导青年学员从自身出发,发现自身优点,探索就业动机,找到自我潜能,畅想职场人生,从而激发想就业的意愿。
5、服务对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青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其他青年群体
二、服务方条件
承接和实施项目的主体是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且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在相关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或按照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区外社会组织或企业如获选项目,须派专职人员在项目实施周期内稳定入驻**区实施服务;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对项目承接主体有特定要求的,承接主体须在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同时满足特定要求。
三、报价提供资料
为确保我局能够掌握各服务方的服务能力,参加询价的机构须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服务报价函,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机构签章,标明服务价格并列明各项费用组成;
2、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关执照复印件;
3、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
四、报价须知
1、本询价向社会公开发布,各机构自行核实符合询价条件后,即可向我局提交报价和相关资料;
2、“202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能力实训营示范班”不少于自我认知、职业定位、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和模拟面试5个板块,总服务费用不超过100000元;
3、本次服务在3家及以上(包括3家)提交相关资料符合条件下生效;
4、各服务方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我局将综合考量各机构提交的服务方案和服务能力,按照“低价质优”的原则进行打分,选择本次服务承接方;
5、提交的相关资料,我局不再退还;
6、报价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8日17:00。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51-****5635
地址:****政府政务大厅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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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