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院**院区宫腔镜冷刀系统和宫腔镜镜头及手术器械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高新区望**路539号鲲鹏产业园6幢817-820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小写:469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宫腔镜冷刀系统 品牌:科迈森 规格型号:KMS-II(Z) 数量:1套 单价:228680.00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孟庆勇、朱誉惠、万胜春、郑新勇、丁华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22.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7.84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1-****6257、173****149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赭**路2号
联系方式:0553-****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0551-****6257、173****1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顾春燕
电 话:0551-****6257、173****1499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