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科创产业园(一期)(施工总承包) ****机关:**** 立项文件号:2401-331082-04-01-194242 招标单位(招标人):**** 建设地点:**街道七一河路和**大道交叉以东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1080㎡,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8825㎡,总建筑面积118000㎡,地上建筑面积83000㎡,地下建筑面积35000㎡。 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安装(含电气、给排水、通风、消防水、消防电、智能化管路预埋、抗震支架等)。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下列项目纳入总承包管理,但仅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其他专业工程(幕墙、智能化、亮化)总承包服务费按2%计取,由招标人通过招标选定专业分包单位纳入总承包管理。结算时按结算价(除税价)作为基数计算总承包服务费。相关配套及设备(电梯、变配电项目、空调、空气源热泵机组等)总承包服务费按2%计取,纳入总承包管理,结算时按结算价(除税价)的20%作为基数计算总承包服务费。 除以上两条内容外,如还有招标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需无偿提供相关服务,不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有资金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32993.1754万元 计划工期:833天 二、招标文件公示
1、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3、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4、影响公开 、 公平 、 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公示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2024年9月19日16:00时前将书面材料(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签字盖章后送至(或传真、邮件)****。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点:**市**区爱华﹒新**大厦16A 联系人:胡郑蒙卡、金青雅 联系电话:0576-****0017,182****4265 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传真:0576-****0037 邮编:31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