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煤灰及煤渣处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5日
本招标项目****石膏、煤灰及煤渣处置招标公告已由****批准,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石膏、煤灰及煤渣处置
2.3 项目概况:****石膏、煤灰及煤渣处置
2.4 本次招标的名称、数量、处置地点、处置期见下表:
序号 | 货物 名称 | 数量(吨) | 处置周期 | 处置地点 |
1 | 石膏 | 13000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历日 | 由中标人负责提供处置 地点 |
2 | 煤灰 | 21000 | ||
3 | 煤渣 | 14000 | ||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处置要求。 |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仓库(自有或租赁),仓库面积≧1000平方米,仓库需全封闭且地面硬化。仓库如为自有须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如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还应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仓库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或租赁协议书复印件(含合同或协议书首尾页、盖章页、相关信息页等),如证明材料不足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还应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或租赁仓库承诺书(格式自拟)。
3.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4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1****集团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集团供应商“黑名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http://e.sinochemitc.com),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3日17时00分(**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元人民币)。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4.2如在注册和购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1277。
4.3未在****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时间2024年10月08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为**蓝****公司****招标办会议室(**省**市**县杨家岭镇)。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2种方式之一递交投标文件:
① 投标人于**时间2024年10月08日下午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快递至或送至:**蓝****公司****招标办会议室(**省**市**县杨家岭镇),路兵收,联系电话:138****8865。
②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蓝****公司****招标办会议室(**省**市**县杨家岭镇),路兵收,联系电话:138****8865。
注:采用第①种方式的,请注意预留充足的快递时间并自行承担因邮寄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开标时间为**时间2024年10月08日下午14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为**蓝****公司****招标办会议室(**省**市**县杨家岭镇)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省**市**县杨家岭镇 地址:**市**区丽泽路24****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姜超 联系人:路兵/周鹏程
电话: 156****9254 电话:138****8865/151****8567
电子邮件:****@qq.com 电子邮件:****@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