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安县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抽查分析报告
关于**县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抽查分析报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建设**统一大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决策部署,集中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招标投标市场,根据**市****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柳政管发〔2024〕19号)要求,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严厉打击招标投标违法活动,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我局对**县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该项目的招标单位为****,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公司)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要求、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评标报告等关键载体、环节开展抽查,抽查结果如下:
不存在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
不存在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不存在串标转标卖标和招投标代理机构违规、违法操控等乱象;
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情况;
不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不存在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不存在不按照法律法规时限要求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等;
不存在投标保证金收取额度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的1%或超过30万;
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
不存在规避招标、未招先建和未依法进场交易,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等情况;
是按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不存在评审专家违规收取专家费用和招标人违规支付专家费用等情况。
本次我局对**县2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抽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今后我局会继续加强招投标市场的监督与管理,落实好招投标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对招投标管理工作监督职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把关,严禁招标程序不规范、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坚决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健康发展。
****规划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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